文 / Annihil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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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部所谓的“文艺片”,《河边的错误》没有同它的前辈们那样披上一层通俗亲民的皮来努力骗取下沉市场观众的信任——陈哲艺《燃冬》与魏书钧自己的《永安镇故事集》的教训近在眼前;相反,它找到了一种全新的营销策略,即将自己伪装成一艘打着“难懂”、“细思极恐”旗号的草船,成功骗取了接连不断的解读之箭矢,保障了电影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在消费者的再创作中获取源源不断的流量生命力。
但是,一个看完电影后感到困惑的观众,并不需要从一个标榜“带你看懂”、“干货”的影评视频中得到解答,而只需要稍稍更换一下思考的角度:在这样一部电影中,所有的一切,清晰明了也好,扑朔迷离也罢,都处于一个名为“作者意图”的至高权力的牢牢支配之下,而这一权力假借着象征主义的虚假多义性暂时开放了解读的空间,也丝毫不能撼动它拥有最初决定权和最终解释权的事实。既然如此,何必大惊小怪?马哲疯没疯,杀没杀人,立没立三等功,看似模棱两可的选项背后不过是一个故意悬置了答案的设问句;占据着那河边凶杀案的悬而未决之核心的,也不是一个未知的黑洞,而是一则精心编织的寓言,而任何一则寓言,无论其表象在象征主义置换的反复迭代中如何看似彻底地改头换面,最终都仍意图成为其寓意的一个绝对忠实的能指。并且,这种经由扭曲的能指常常可以对其所指起到某种似是而非的赋魅效果,似乎不管作者意图多么愚蠢空洞,只要在象征主义逻辑中绕上两三次弯路,就能立刻焕发出崇高的“艺术性”:譬如,余华在原作小说后记中的那句经常为人引用的名言——“事物总是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只是自鸣得意的手淫”——在剥离了十足厌女的比喻之后,剩下的不就是那一套最无聊的虚无主义和唯心主义说辞吗?
另一方面,这种象征主义手法自诩精妙委婉,实则粗暴直白:它将世界切割成意义的网格,将事物变成其它事物的符号,将人物和情节变成一出预先彩排的木偶剧,先架空一切,再让作者意图成为一切的答案。如果说余华上世纪那些所谓的“先锋小说”建立在对这一手法的纯然依赖之上,那么魏书钧的改编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河边的错误》开场,警察局长让马哲搬到一个废弃的电影院办公——熟悉魏书钧那两部谄媚投机的前作的观众,可能会对这段突兀加入的迷影元素感到心中窃笑。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层虚设的元电影嵌套结构,魏书钧成功将电影转换成了其自身的一个经典象征——一台“造梦机器”,只不过这里的梦不是美梦或梦想,而是噩梦,是幻觉;而以这一原初象征为中心,一个无限自洽的场域得以展开,在其中,借着“梦”之表象,(作者理应遵从的)现实逻辑被肆无忌惮地替换为(作者任意制定的)象征法则。办案牵强得有如名侦探柯南?事件的推进巧合到一眼见底?对受虐狂、异装癖和孕妇的想象太刻板?没关系,既然一切都只是一场历史的梦魇,那么这些东西也都是梦中的象征符号而已,无需较真。反用余华的比喻来说,只要符号所指涉的是那如直男想象中的处女一般的永恒纯粹的真理,那么符号本身如何意淫都没有关系。于是顺理成章地,《河边的错误》向观众展开了象征符号的狂轰滥炸:婴儿、录音机、乒乓球、照片、红色大衣、诗歌……不仅如此,象征体系总是有着自我重复的惯性和自我闭合的趋势:我们听到了一次月光奏鸣曲,就知道它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在每一个高潮部分反复地渲染阴郁的基调;三等功、拼图、河上漂浮着的衣服,一旦出现,就注定成为一个在结尾被回收的伏笔;最后,毫不意外地,在一个被明确提示的梦境中,此前出现过的所有象征符号以最密集和连贯的方式回归,组成了一部“电影”——乍看之下,这是电影中最不可理解的部分,但它实际上却构成了对“作者意图”最清晰明确的一次强调。
在这一意义上,真正与魏书钧形成对照的作者,并不是奉俊昊——《杀人回忆》,与其所有作品一样,其核心类型是讽刺喜剧——而是黑泽清;哪怕无视其剧情和主题上与《X圣治》的共性,仅就朱一龙的造型和表演气质上对役所广司的模仿,就可以确定这一点。但在黑泽清的这部杰作中,那些水、火、音乐、烟雾和幻觉性的光线,并不是什么象征或隐喻,也与国内学者总喜欢挂在嘴边的“意象”毫无关系;相反,这些元素,没有一刻成为了指向他者的符号,而恰恰是始终作为物质自身,在物质的运动与变化之中,不断向我们散发着知觉上的丰富诱惑:水缓缓流淌、滴落,火焰跳跃时的闪烁,留声机播放时嘶哑的摩擦声,金属撞击带来的震动……电影中的人物,正如电影外的观众一样,正是为在这些物质对感官的扰动之下被不知不觉地摄去了魂魄。在黑泽清最好的电影中,我们总是能感受到这种物质的催眠术:《东京奏鸣曲》开场,一阵风吹起一张报纸,将我们带到一个昏暗的玄关前,女主人推开门,窗帘随风飘动——黑泽清不需要鬼魂(在他的恐怖片里,鬼常常表现为滑稽的实体),就已经在日常的物质性之中唤醒了超现实的瞬间,与这样的瞬间相比,《河边的错误》中那个以一镜到底手法拍摄的、塞满象征符号的浮夸梦境又算得上什么呢?魏书钧当然不至于是对影像毫无追求的作者,但他的场面调度宛如分镜头表格般精确而毫无生机,没有能力去捕捉和洞察物质,只满足于拼贴它们在象征体系中的残影余像。
物质自有其魅力,无需强说意义,正如“X”到底是什么根本无需解释,重要的是它作为两道交错的裂缝,打开了从日常秩序的表象通往更原始的物质性世界的入口;而象征主义只能以意义的预设性存在为前提来制造多义性的烟幕,正如河边的“错误”并不是一个谜团,而仅仅是一个谜语,小心翼翼地布满了线索和暗示,生怕让观众错过了破解它的机会。对于《河边的错误》这样的电影,就像对于姜文那几部极为拙劣的象征主义电影一样,真正愚蠢的不是“看不懂”,而恰恰是绞尽脑汁地试图“看懂”,心甘情愿地钻入作者设置的符号骗局之中。
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可真实永远都是一位处女,所有的理论到头来都是自鸣得意的手淫。
——余华《河边的错误》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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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影片的整体感受。
相比于类型片和商业片,视听略寡淡,但富有张力,叙事也有些问题,但好在环环相扣。
将90年代那种遥远、厚重又模糊历史感,以及那种求而不得、似有还无、困兽犹斗一般的挣扎与迷惘表现得极为精确。
很有《杀人回忆》的感觉。
很多人看完《河边的错误》,都不愿离开电影院。
好像等的足够长,片尾的字幕就会给出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
凶手到底是谁?河边的错误是什么?
原著作者余华早已给出答案:
“河边的错误是什么错误?我也不知道,就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错误”。
影片的导演魏书钧也很坦白:
“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相比于原著,影片确实给出了比较清晰的答案。
首先。
死了几个人?
很简单,4个人:
幺四婆婆、诗歌老师王宏、理发师许亮、小孩。
其中。
杀害幺四婆婆、王宏、小孩的都是一个——疯子。
理发师许亮,是自杀。
虽然马哲后来心智逐渐失控,无法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但恰恰在他超现实的梦里,影片告诉了观众真相。
接着是第二个问题。
>>>>疯子是怎么杀害他们的?以及动机是什么?
先说幺四婆婆——她死于和疯子之间畸形的关系。
死于疯子的失手。
这一点需要结合原著。
在影片中,马哲在房间里发现了鞭子以及天花板上的鞭痕。
但挨打的不是疯子,而是幺四婆婆。
在马哲梦中,幺四婆婆自己趴下,自愿受鞭打,还说“可惜只能死一次”。
在原著中,幺四婆婆和疯子畸形的关系表达的更为充分。
她把疯子既成儿子(原著还有让疯子吃奶的段落),又当成丈夫。
同时还暗示了她有一定的受虐倾向(与其说受虐,不如说享受有丈夫的状态):
“‘他打我时,与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真狠毒呵。’那时她脸上竟洋溢着幸福的神色。”
影片中的下跪,则将老人迷恋在当时见不得人的SM,表达地更为明显。
但疯子呢?疯子哪懂什么SM?在他的眼中,鞭打是种互动,每鞭打幺四婆婆一次,她都会发出愉悦的呻吟声。
她可能甚至在之前的“互动”中提到过那种痛苦到濒死的快感,所以疯子才会下手越来越重。
直到最后这一次……
第二个受害者是诗歌老师王宏。
有人说他是自杀,因为他带了遗书。
但他自杀为什么还要约铃?在她面前自杀么?
不,因为他没想自杀。
他本是想和铃做诀别,他带的是“诀别书”,而非“遗书”。
而且诀别书中有提到“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但我食言了”。
说明他没想着要“死亡”。
影片中还有一个靠近他的主观镜头。
这都说明他并非想自杀,现场还有第二个人(明显不是铃,铃在家)。
至于他和铃的关系,影片并没有明说,而是暗示。
他们可能是婚外情(铃是小三),也可能是师生恋,总之是那种,在那个年代,见不得家人见不得同事,见不得光的关系。
错就错在他选择在河边和铃诀别。
疯子没了幺四婆婆,也会找人来代偿之前的“互动”,在疯子的认知里,河边就是“互动”的地方。
疯子在河边寻找幺四婆婆,宏在河边等待情人。
那条河,见证了一场错误的相遇……
见不得人的SM,和见不得人的地下情,都被一个疯子在河边毁灭。
第三个是小孩。
有路人看了疯子的照片进行指认,这场凶杀,板上钉钉。
但疯子的动机呢?
不是因为疯子要灭口(疯子是真疯,没什么复杂的心思),而是因为疯子想跟他玩。
影片开头就提到,孩子们会向疯子扔石头,疯子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没有砸到他身上一样”。
所以,在疯子的认知里,拿石头砸人,和鞭打幺四婆婆一样,也是一种“互动”。
而这个孩子,很可能之前就砸过疯子。
所以孩子转过身,一脸放松和嬉戏的神情说:“原来是你啊。”
但这次,疯子又在河边犯了错。
事实上,小孩被他自己原本对疯子的恶意所毁灭……
影片在超现实的梦里交代了所有真相。
但这也正是让观众迷惑的原因,明明是梦,却是真相。
观众不愿相信。
就像马哲一样,明明幺四婆婆案凶器、指纹、血溅都很一致,很明确,凶手就是疯子。
就是这么简单。
但马哲不愿相信,“这么寸”。
他是一个严守原则,讲求证据的人。
真相对于他来说,需要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手法,和最终证据,缺少任何一个,真相都不是真相。
“真相”很简单,但如果你只想要上面这些表层的真相的话。
余华在原著的后记中写到:
“事物总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
马哲想给自己一个说法,给自己一个真实。
他对自己内心想要的真相偏执和疯狂。
这也直接引发了理发师许亮的死。
许亮被判流氓罪入狱8年,但“真相”是有人作伪证,他做到第7年就被放了出来。
他不是流氓,这是“真相”。
但他已经知道,他的“真相”不重要。
就像原著里写的“我从来不相信别人会相信我”。
从他的言行举止,我们就能看出他当年对“真相”的挣扎。
他辩解过,申诉过,哭喊过,但无济于事。
最后审判出的“真相”就是他是流氓。
从那以后,他就变了。看似狡猾,实际是卑微和绝望。
所以他会说“不是我干的,但这不重要嘛”。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嘻嘻哈哈,但内心却在滴血。
他有异装癖,在那个年代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
所以这次他不要真相,不想自己的事情被揭穿,只想略掉流程,快点被定罪。
但他遇上了为“真相”执拗的马哲。
拗不过,于是他想体面地死去,所以他服安眠药自杀。
但马哲把他给救了。
所以他对马哲是复杂和矛盾的:
一方面他感恩马哲的救命之恩,只有马哲在生死关头,在领导、护士、医生都不敢负责等待家属签字的时候,敢为救命签字担责。
所以他亲自跑去给马哲送锦旗。
本应该送给医生的“救死扶伤”却送给了马哲,何其讽刺。
但另一方面,他恨马哲。
为什么马哲非要为了他自己想要的“真相”,让所有人都知道许亮最想藏的秘密?
在那个年代,一个公开的异装癖,无异于死刑。
所以他“计划好了”,戴上他喜欢的大波浪,一跃而下,正好砸在马哲的车上。
许亮死后,马哲开始动摇。
马哲越发接近自己想要的真相,揭露越多别人不愿公开的秘密,越促成了别人更多的污名和死亡……
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这都是在当时难以被接受的东西。
如果他听局长的话直接定罪结案,就不会有后面的案件。
他们也许就不会死。
>>>>那么,马哲到底得没得过三等功?
马哲如此执迷真相,一是因为他本身是个好警察,二是因为他想为集体争光荣。
他坚信,自己在云南立过三等功。
但①家里找不到勋章,②“这边没记录”,③云南的朋友也说从没有(还说他整天醉醺醺)。
这些客观的线索都足以说明,他没有得过三等功。
为什么他就坚信自己得过三等功呢?
因为那是他想要的“真相”。
现在单位需要评先进集体,他可能也觉得自己在云南的时候,应该得三等功。
但从他打乒乓敢杀领导的高球来看,他不会拍马屁,不会圆滑。
所以很可能,在云南他确实有资格也有机会得三等功,但领导没有给他。
这成为他一个心结。
所以,困兽犹斗,成为一种常态;
求而不得,成为一种执念;
这种执念最终取代事实,成为一种“真相”。
>>>>那么,马哲是什么时候疯的?
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马哲的“疯”不同于疯子的“疯”,马哲是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他的执念。
从马哲记得自己获得过三等功那时起,他就难以分辨真假了。
可能是他出现幻觉,也可能是他的记忆逐渐被他想要的“真相”所覆盖。
比如刚开始,马哲老婆头发明明是直的,但到后来却成了“大波浪”。
因为“大波浪”逐渐成为他查案的重要线索。
所有大波浪,都是嫌疑人。
以至于最后,许多女人在他眼里都是大波浪,包括他老婆。
所以他会看到拼图是完整的,明明自己扔掉了一部分。
以及他在老婆面前抽烟喝酒,刚正不阿的马哲会在怀孕的老婆面前做这种事?
都不是真的 。
在照相馆他发现路人照片里有疯子,以及在饭店看到疯子狂笑。
这些也不是真的。
所以他记得自己开了4枪。
第二天检查却发现枪里还是有7发子弹(3颗被剥落后,没有画面,但有4颗子弹被剥落的声音)。
最后他在河边杀死疯子是真的。
因为这个疯子身上还穿着病号服。
这时,马哲的身份也发生了质变。
他在河中浅下又浮起,就像那疯子一样。
马哲和疯子的灵魂在河中交融。
马哲从大队长变成了一个杀人犯。
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疯子。
“真实”毁灭了,取而代之的,是马哲想要的“真相”。
疯子只是个符号,他是隐藏在那个时代中的凶手,真正的凶手是“时代”,而马哲想要的真相,其实是“命运”。
>>>>那么最后,他的儿子是智障么?
这一点,影片的暗示已经很明显。
虽然医生说只有10%的可能。
但马哲儿子洗澡时,把玩具丢在水中衣服上的动作和疯子一模一样。
影片很残忍的告诉你,孩子,是个智障。
马哲摆脱了疯子,但没想到,他要抚养一个“疯子”。
继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许亮的大波浪之后,马哲也有了一个难以被社会接受的东西。
一个智障儿子。
命运,何其讽刺。
命运,就像马哲的车牌号一样,31415,是圆周率,无穷无尽。
它不是一个常数,和命运一样,没有准确的答案。
用余华老师的话说:
“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但我现在要告诉你,上面的所谓“解析”只是一种猜测。
比如。
与其问,马哲的儿子是智障么?
你更应该问——
马哲的孩子打掉了么?
疯子真的被马哲打死了么?
最后马哲被授三等功是真的还是假的?
疯子明明没有攻击他,他却突然把疯子打死,马哲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荣获了三等功?
最后一个段落影片的光线色调都变得明快和温馨。
和之前的画面感觉格格不入,显得失真和梦幻。
那么有没有可能,这些都是马哲的想象?
现实中,马哲沉溺于河中,这些都是他濒死的幻想……
一年后的孩子根本不存在,现实中他的儿子可能早已被打掉。
既然已经知道,云南的朋友说马哲整天醉醺醺。
那么,马哲是不是早在云南,早在认识妻子之前,就已经分不清哪是真,哪是假?
马哲是什么时候开始疯的?
他的妻子是真的么?
疯子是真的么?
还是马哲,其实就是那个疯子?
“任何一个命题的对立面,都存在着另外一个命题。”
原著更为精妙,你甚至无法确定凶手是否只有一个人。
现在,你会发现“真相”忽然又变得遥远。
它就像π不断出现的下一个数字,忽大忽小,无尽且无常。
这才是影片的意义。
客观的真相就是马哲梦中着火的胶片摄影机,已经成为灰烬。
马哲还死死的保住,真相明明就在胶片里,但他不可能看到。
退一步讲,即使他看清了客观的真相,他会相信么?
实际上,不止马哲,我们每个人所坚信的真相,都不是客观的,而是我们自己最想接受的。
河边。
是婆婆的嘲笑,宏的嘲笑,疯子的嘲笑……那都来自命运的嘲笑。
比起影片。
我更喜欢原著最后的荒诞。
原著中,马哲最后杀了疯子。
局长为了帮他脱罪,教他在医生面前答非所问。
耿直正义的马哲岂会靠装疯卖傻钻法律的空子?
但在医生一次又一次重复的提问下。
马哲终于撑不住了,他答非所问。
局长和妻子笑了,以为他终于可以骗过医生。
但没想到他的回答越来越离谱,直到医生说:
“让他住院吧”。
马哲是成功骗到了医生,还是真的疯了?
局长和妻子目瞪口呆。
观众和读者觉得荒诞和可笑。
每个观众都怀揣着自己得到的真相和答案,觉得自己懂了,但其实还是那句话:
文/女神的秋裤
2023.10.22凌晨3点/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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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原著是余华老师于1987年创作,影片将故事背景改到了1995年。
一些观众会觉得影片画面模糊,像2K摄影机没对好焦。
那是因为采用了16毫米胶片拍摄,特意营造的90年代的胶片模糊感(但对焦应该还是有问题)。
很早就有人找余华老师改编这部作品,包括张艺谋。
但最后都没有成。
余华老师说,最让他满意的,是影片丰富了那个年代生活的质感。
天线电视机,大皮衣,毛衣毛裤,二八大杠自行车……
余华说,这是一部关于生活的电影。
我很同意。
我还想补充说,不要太在意答案。
商业片和类型片基本有问有答,有仇必报,但不要被这些电影惯坏了。
没答案看不懂就打一星,没必要。
不是所有的电影都会给你答案。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答案。
重要的是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你解构了除了答案之外的某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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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群记住暗号哦“我们为什么跌倒”——《蝙蝠侠:侠影之谜》
你可以错过爱你的人,但不要错过和你一样爱电影的人。
因为看过原著,我对《河边的错误》抱有较高的期待,但看完电影后,我内心是复杂的,我只能说,不能抱着看原著的心态去看电影,否则会比较失望。
电影对原著的改编很多,有改编得更好的部分,也有改编的令人大失所望的部分。整体而言,我觉得已经失去了原著的灵魂,但是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全新的故事来看,兴许会有不同体验。
为了方便对比,还是先说说原著讲了什么:
原著讲的是在一个水乡小镇上,一个叫幺四婆婆的老奶奶在一天黄昏遇害,她被人割掉了脑袋,身子被埋在了河边的一个小土坑里,被埋成了小坟堆的形状,而脑袋被人放在的土堆的顶上。脑补一下这个画面,是很恐怖的。
刑警队长马哲经过调查发现,凶手可能是幺四婆婆收养的一个疯子,因为在他的住处找到了一把柴刀,柴刀上有幺四婆婆的血迹。
但是因为凶手是疯子,警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让人送他去精神病院。但镇上没有经费,没有送他去精神病院,没过多久,河边又发生了另一起凶杀案,作案手法和第一起案子一模一样,死者是一个工厂的工人,他新婚不久,妻子还怀着身孕。
这一次疯子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送了回来,他回来没多久,又发生了第三起凶案,死者是第一个向人们报告幺四婆婆遇害消息的那个小男孩。
疯子再次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是没多久,他不知怎么又跑回了镇上,搞得人心惶惶,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马哲带着一把枪,私自把疯子给杀了。
精神病杀人是不犯法的,但杀害精神病却犯法,哪怕杀害精神病人是为了保护更多人。为了帮马哲脱罪,警察局长找了个精神医生,将马哲诊断为了精神病人。
这是一个非常辛辣的故事,它探讨的是精神病犯法该不该负法律责任。结局马哲迫不得已被逼疯,也非常讽刺,让人大为震撼。
但电影却把它改成了另一个故事。
先来说说改得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前半段改得都还不错,钱玲和王宏这条恋爱线,或者说出轨线,让电影的矛盾冲突更激烈,也让马哲破案的过程更自然流畅,原著中他破案有点开挂,小女孩遗落现场的证物只是一个发卡,这个人物和证物也基本没有起到太大作用。而电影中改成钱玲遗落在现场一个包,根据包里的磁带牵出王宏,更符合警察破案的正常逻辑。王宏和钱玲的故事线中,唯一让人费解的是,钱玲为什么会喜欢王宏,毕竟长得有点太其貌不扬了。
另外,对发现凶案的小男孩的塑造也更丰满,开头铺垫了他和村里其他人玩警匪游戏,所以说明他很有正义感,他代入了警察角色,所以他在看到幺四婆婆凶案现场时不害怕,他还跟马哲说“找到凶手告诉我,我想知道他长什么样。”这是原著中的话,如果不铺垫小男孩玩警匪游戏,一个孩子说这样的话是很突兀的,但是铺垫了就合乎情理得多。
马哲徒弟小谢相比原著加戏了,但加得非常好,他是电影中的搞笑担当,在办公室泡女同事,给女同事表演的才艺是劈叉,马哲发现后就罚他在办公室劈叉。听案发现场钱玲遗落的磁带,别人都在找证据,他却跟着唱情歌给女同事听,又被马哲罚听磁带。师徒俩一个沉浸在破案的紧张中,一个非常松弛,还忙着恋爱,一张一弛,是一个对照组,也让电影的氛围轻松不少。
我个人最喜欢的改编,其实是曾美慧孜饰演的白洁的戏份,原著中她戏份非常少,只在最后才出场了一下,但在电影中,她的戏份却是贯穿电影始末的一条线,这条线是这部电影的一大亮点。因为朱一龙饰演的马哲在破案的过程中,面对不止一个疯子,疯子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和人性。但是他老婆白洁怀孕后,却被查出胎儿可能会有智力障碍,这就让他和自己老婆形成了一组对立的关系。他对现实的残酷是有深刻认知的,即便孩子的智力障碍的可能只有10%,但是如果是那10%,那么这个孩子将如何生活?会不会像那个杀掉幺四婆婆的人一样,成为一个没有思维的杀人机器?那是很可怕的事儿。而妻子却沉浸于做母亲的浪漫想象中,认为孩子会是那90%。而生不生孩子,是马哲面临的困境,因为生下来,就可能是下一个疯子。这衍生出了一个议题,智力障碍者或者精神病人该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虽然作为一个男性这么说很不合适,但从理性的角度,我认为如果检查出10%的概率可能是智力障碍者,那最好还是不要胎儿比较好,因为生下来就是赌博,万一输了,对孩子和父母都是一场灾难。
好的说完了,下面说说我认为改编得不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后半部分改得不太好,尤其是对马哲的改编,电影中把马哲塑造成了一个妄想症者,他总觉得自己获过三等奖,但是他又找不到获奖证书,他妻子记不得有这件事,领导也找不到相关凭据,他打电话给前同事,前同事更不记得有这件事。这个细节其实说明他患有精神疾病,这是为他之后发疯作铺垫。但问题是,一个警察破案破到发疯这样一个故事,究竟要表达什么呢?这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但所幸的是,白洁怀孕这条线则承接住了马哲的发疯,让故事有了另一个层面的议题,一个精神病人是否应该生孩子,一个可能是智力障碍者的孩子是否该被生下来。
所以我说,电影《河边的错误》和原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所以一定不要抱着看原著故事那种黑色幽默式的故事的预期来看这部电影。
原著中,马哲直到杀死疯子时都是很清醒很理智的,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想牺牲自己,保护一方百姓的安全。最终,他不得不被认定为精神病人,甚至被逼成了真的精神病人。
但电影中,是将原著中许亮患有的妄想症安排在了马哲身上,马哲就成了一个本身就患有精神病的人,只是在破案的过程中逐渐迷失,病情发作,变得愈发严重,最终不得不告别岗位。
这个人物的改编让原著中的讽刺、黑色幽默,都荡然无存。这是我不喜欢的。
另一个我不喜欢的改编点是对许亮的改编,原著中他才是那个妄想症患者,许亮喜欢钓鱼,他的钓友告诉警方,有一回,明明是他钓友钓了一条三十多斤的鱼,许亮却到处跟人炫耀,说是他自己钓了条三十多斤的鱼。而他究竟有没有参与谋杀幺四婆婆其实从始至终都是一个疑问,在幺四婆婆被害的那天,许亮也是目击者,马哲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他那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他还向马哲撒谎说那一个小时他在街上和人聊天。而他的钓友告诉警方,他曾经找这个钓友做伪证,证明他们曾经聊过一小时天,其实那天他们根本没聊天。那这一小时他去了哪儿?做了什么?
原著中,在此后发生的两起凶杀案中,许亮也幻想自己曾经目击过凶手作案,但事实上,他的邻居说他在案发时根本没出门。而他却老觉得警察会抓他走,他觉得自己和那几起案件有关,所以最终自杀了。
但电影中把许亮改成了一个女装大佬,他究竟有没有参与幺四婆婆的谋杀似乎也没有太多悬念,他的自杀过程也没有那么病态,就没有体现出精神病患者的世界。
不过,虽然《河边的错误》被改编成了另一个故事,但是其实也有些可取之处的,除了我说的改编得好的那部分,影片的胶片质感,就很好地营造了一种过去时的氛围,把人带进那个逝去的时代。暗沉的场景、调色,也营造出了阴郁的氛围,在水汽迷蒙、幽暗不明的江南水乡,人性仿佛也是灰色的,晦暗不明。
另外,电影中的一些细节的处理非常意味深长,比如把警察办案地点选在电影院里,仿佛隐喻案件的侦办过程如一部电影,而人生也如一场戏一样。电影中也暗含着导演的自嘲,比如电影院的破落,局长说现在没几个人看电影,还有马哲幻想一堆胶卷被烧,都仿佛是在说,做电影,尤其这个时代做文艺电影,可能是一件可笑的事儿。
还有一个细节是,电影的结局,马哲和妻子给孩子洗澡,水面上飘着澡巾,他孩子挥舞着玩具,玩具掉落在澡巾上,这个场景像极了疯子在河边往衣服上压石头。这是否意味着这个孩子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疯子呢?这是一种可怕的隐喻。
此外,朱一龙的演技确实值得夸一夸,他厉害的一点是,将角色演得真实可信,将一个警察的缜密、严肃、紧张都诠释得很精确。在他这代演员中,算是佼佼者。
不知道是因为审查的缘故,还是别的缘故,《河边的错误》做了很多改编,包括凶手作案方式到故事的内核,都基本脱离了原著,尽管制作方其实仿佛也在努力保留一些表达,比如结局马哲究竟有没有疯,其实也像原著中一样的开放式的,电影中是通过现实和马哲幻想的交叉来表达现实和幻想真真假假,难以分清。但即便如此,它还是失去了原著的灵魂,如果以原著为标杆,那么它是一次失败的改编,如果跳开原著,其实还是有一些看点的,喜欢文艺片的,可以冲,但它对类型片爱好者可能没那么友好,因为它的整体氛围相对压抑。
只是有点可惜,在更好的改编的基础上,如果后半部分也能够按照原著拍就好了。
好看吗?很好看。 好看什么? 一部电影好看什么,取决于你琢磨想看什么。譬如河边的错误。我没有看过原著小说,也没有看那些物料,譬如强调要先补课那些大学生关于这个电影的见面会对谈。 我就是盲看的。 当然,你肯定首先不能排斥朱一龙,譬如有人到我这说:为什么又是朱一龙,我一看就烦,他的我就不要看。 你谁。 电影开始的剪辑很重要。看电影有个有生到熟的过程。你花了波折塞进了电影院,一片漆黑,一堆广告后正片开始。 这个开头特别重要,如果别扭了,基本救不回来。 开始就是废墟,一堆小孩玩,然后一个孤零零的小孩。我对电影的好感是从这个孤零零来开始的。我是70后,但我是比较特别的独生子女。所以,我特别熟悉孤零零。 然后小孩子乱窜,这个就类似瓦力。我喜欢瓦力,就喜欢他一个人的时候。 然后小孩一推门。这个一推门特别重要。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现场。然后我琢磨该出现尸体了,没有。 出现的是办公室,官僚,同事,闹哄哄的电影院。 很多人不喜欢pj的金刚,就是上岛之前太长了,因为要急着看大猩猩。就像这不是悬疑片吗,急着得见到尸体。 不要急。 这个不要急就是电影的节奏,这个节奏导演拿住了。 这里要提朱一龙的徒弟小谢。从这个小徒弟开始劈叉,电影就变得危险了,什么危险呢,因为你要喜欢上他了。 然后朱一龙扮演的马哲就这么眼睁睁地陷入了泥沼。 这个电影讲什么,有人被杀了,找谁杀的,为什么杀。这【孜然】没错。但就我而言,就是看朱一龙在泥沼里慢慢被吞噬,从不知不觉,到非常痛苦,到习惯。 这个吞噬的过程电影很好,靠什么呢,靠电影的节奏,靠每一个演员没有漏气。 出现了月光。我知道电影里出现古典音乐准没好事。譬如出现路顶下的小姑娘,你得有个小姑娘吧,但是如果出现了贝多芬啊,肖邦啊,基本就会出现尸体。如果出现了巴赫,这个尸体估计不容乐观。 然后,出现了诗。 这个是电影特别击中我的地方。那个诗念得特别滑稽,所以这个得是方言,特别滑稽的方言的,然后又一本正经。大家都在嘲笑,讪笑。 可是有人说:我们要相信诗的力量。 在这个泥沼里,有人相信诗的力量。 然后呢,然后出现了理发店。这是电影第二个亮点。 这个泥沼为什么是泥沼呢。就是一切干预世界规则的东西都会被察觉,被同化。被正常化。 这个演员特别好,有种心如死灰的热火朝天:我知道,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流程。 他到底遭遇过什么,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他怎么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 电影很【狠毒】地若影若现。然后。给你来了个亮相。 然后围绕着马哲,领导,妻子,同事,医生,越来越多的线头变成了越来越紧的罗网。 这时候,案情发生变化了。似乎就是路边摊快出炉的时候,那一声“轰”。就像拔牙的时候被点着了炮药,变得,更冷了。 然后呢?这个地方特别关键,就是电影忽然变得绚烂。就是,五彩斑斓的黑。 电影好不难,我看着的时候很满意,但就像什么审查,什么他们比张艺谋更懂,我就等着最后一根钉子。 怎么圆呢,怎么收煞呢。 收煞得特别厉害。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都忘记那个电影里有那么多朱一龙,因为我看到了太多的自己。 所以,这个电影很好看。
在电影院看完这部电影, 周围很多观众都是满头问号,反复自问“就这??”
你是否也有这种感觉呢?如果有就对了,你得到了导演和编剧真正想传递的讯息。
【深度解析《河边的错误》背后的隐喻-哔哩哔哩】 //b23.tv/Zu8NoYe
电影中的主角刑警有个有趣的名字,叫做 “马哲”。案件的真相因信息熵耗散在时间的河流中, “不可知” 让这位 “马哲” 刑警陷入理性思维崩溃,他的臆症病犯了,并在臆症困扰下陷入发疯的边缘。直到他最终放下对确定性的执着后,拥抱了未知但幸福的生活,才得到心灵和解。于是电影戛然而止。
这就是电影的主旨。
在电影后半部分,有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一幕。在电影院改造的办案室里,朱一龙饰演的刑警马哲累倒在观众席上在,做了一个离奇的梦。梦中所有办案线索交织在一起,勾勒出一场毫无理性、难以言喻的闹剧,就像一部随意拍摄的烂电影。
剧中的受害者们都在嘲笑马哲的无能,而与此同时,象征着叙事逻辑的放映机也燃起了熊熊大火,只有马哲想要扑灭它,最后不得已抱着着火的放映机跳入了流淌的河水中,猝然醒来。
看完电影后一脸懵逼的观众,和被案件搅得神魂颠倒的刑警,主观感受上形成了强烈的互文。你们带着疑惑来看影评的心情,就和抱着着火放映机跳河的刑警马哲一模一样。
而我这篇文章,则是能让大家重回冷静的那条 “错误的河流”。理解这部 “刑侦悬疑片”,关键不是寻求案件的真相是什么,而是听懂创作者想要表达什么。
为了让懵逼的观众恢复冷静,我们先给电影中的案件假设一个第三人称合乎理性的解释。
孤寡老人幺四婆婆收养了一个无依无靠、无法交流的疯子。她日常养鸭鹅为生计,用鞭子驱赶它们去小河边吃食。她和疯子的关系也讳莫如深。
这个疯子不会交流但有情绪,一日暴起用砍柴刀砍死了幺四婆婆,然后漫无目的四处流浪。正好大姑娘钱玲约好和有家室的诗人同事王宏在河边幽会,看到了尸体,不想被人知道自己的不伦恋情而仓皇离开,随身包落入河水中。
接下来的目击人是纺织厂理发工许亮,他是男身女心,曾因为同性交往被判流氓罪坐过七年牢。但仍压抑不住内心感受,会穿戴成女装在人际稀少的河边行走。发现尸体后他也没报警,因为害怕被人再发现他男扮女装,所以逃走。
随后约好钱玲幽会的王宏,因迟到晚来了河边,远远看见了逃走的许亮。他随后也在河边看到了尸体,也因为不想暴露自己的动机,也同样默默离开。
在这三个目击人之后,才轮到那个看了小兵张噶喜欢木雕手枪的小男孩,发现河边尸体并告知了周围人,最终报警。
尸体的目击者钱玲、许亮、王宏都和案件毫无关系,只因为自己身上都有秘密,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可他们的讳莫如深,却使他们成为了刑警马哲眼里的线索。而真正的凶手,那个疯子,反而因为缺乏 “动机”,被警察所忽略。
然后疯子仍然在河边游荡,他因为情景刺激,又会无理由地袭击河边站立的闲人,因此又杀害了回到河边,想要和钱玲断绝不伦恋的王宏。
疯子杀人也并没有详细思考,精心策划。杀人后也只是随机地游荡,所以杀死王宏后被马哲和他徒弟当街撞见,抓入精神病院。后来他逃出精神病院,回河边游荡,又害死了想要亲眼看见凶手而在附近游荡的小男孩。
而在这个过程中,刑警“马哲” 对钱玲、许亮、王宏抽丝剥茧地探索,反而揭露了他们不想为人所知的隐秘,间接导致了王宏在河边被杀。
而许亮则因为自杀不成,自己异装的隐私被公之于众,彻底释然,来给刑警“马哲” 送上救命感谢锦旗,然后在电影院顶用更加干脆的办法一跃而下自杀,恰好落在了马哲的车上。也暗示了这部分因果关系。
电影虽然语焉不详,但处处都在暗示,剧中无辜的人之所以不能张口说出真相,错的不是他们自己,而是编剧心中那个所谓的 “不包容的时代”。
按这个叙事线索来看,名为“马哲”的刑警, 始终用理性的动机论来破案,辛劳备尝,却离事实越来越远。他放过了真正的凶手,不可理喻的疯子;却岌岌于解释不报案目击者的行为动机,无意中把无辜的人推到河边成为了受害者。编剧笔下的 “马哲” 随不曾动手杀人,但 “伯仁因我而死”。
而本来就有臆症倾向的这位 “马哲”,在疯子行凶完居然撞到面前,反而越来越无法解释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原因。
他总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因, 导致臆症变得更加严重,陷入被迫害妄想,甚至怀疑是他的上司局长幕后安排了这一切。
直到他最后放下了这份执着后,接受了妻子肚中婴儿可能会有先天疾病的不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和解,才回归正常人生。讽刺的是,送上门的罪犯,和无关被牵连的目击者,给 “马哲” 换来了一个三等功。
按这个理解,编剧和导演眼中的故事真相其实是 “世上本无事”,而那个叫做 “马哲” 的刑警 “庸人自扰之”。
那么,上述对电影的解读,是否就是电影幕前幕后的真相呢?其实并不是。对于不可知论主导的电影,得出一个确定可知的解,就属于“买椟还珠”了。类似马伯庸当年用吃人论对《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做解读那样。
这种电影其实是艺术电影中的一个很大的流派,他们的目的不是隐藏一个真相让观众破案,而是让观众感同身受去 “体验” 一个不可知的历程,然后思考一个哲学问题,人类认知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河流是各种文明对时间带来的熵增现象一个最合适的隐喻。由于信息在熵增的过程中耗散,导致后人无法得到完整而关键的讯息,因此无法还原全部的真相,从而 “不能踏入同一个河流” 两次。
《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中最关键的 “熵” 就是那个疯子,他的行为是 “不可理喻” 的,而试图用理性思维一定去找出一个符合动机论的解,就导致了剧中名为 “马哲” 的刑警不可收拾地陷入了臆症。
而导演通过精心设计的叙事逻辑,让电影外的观众也陷入这种 “臆症”, 从而体会到 “理性” 在 “不确定性” 面前的崩溃,就是这类电影所谓 “艺术价值” 所在。
简单诠释一下这种电影技巧。
导演设定下名为“马哲”的刑警本身就有臆症倾向。为了让观众体验到这个设定,电影用了极其写实的镜头语言,无微不至地还原了八十年代的质感。让观众在真实感驱使下进入马哲的第一人称视角,和马哲一起去“破案”。
而这种真实感在剧情里第一次被打破,是主角发现自己非常确信的 “在云南立过三等功”, 居然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开始。设定里,主角其实本身就有臆症体质,这也可能是他妻子孕中婴儿被检测出有精神遗传病倾向的原因。从这里开始,观众的真实感就模糊了。
这个名叫 “马哲” 的刑警,会把家庭的未来锱铢必较地规划好,向妻子许诺如何结婚、如何生活,什么时候生孩子。体现了很强的理性控制欲。
可他的思维模型无法理解小概率事件的不确定性。所以当案件的线索莫名其妙的涌现到面前时,他感觉就像散落一地的乒乓球居然集中滚向自己,总感觉“冥冥之中必有原因”,从而臆症发作了。
因为无法理解这种中六合彩式破案的现象,马哲开始强迫症发作,麻木地一遍遍重放案件线索,试图把无关的事件联系起来,甚至怀疑局长才是那个幕后黑手。其实貌似官僚气,一直强调 “围绕证据链说话” 的局长,才是掌握了真相的人。
可马哲因为他的执念,在长期过度劳累,失眠和酗酒作用下,日渐消瘦,脑中 “真实” 和 “幻想” 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直到他在饭店里喝酒,感觉被疯子跟踪,在寺庙里四枪击杀他;可第二天和局长对峙时,他却发现自己佩枪里好好地躺了七颗子弹。这种 “不真实感” 在电影里达到了最高潮。
名为 “马哲” 的主角 臆症发作的过程,也是导演精心设计,诱使观众臆症发作的过程。
观众的观影有一个绝对理性的思维模型,“电影这么强的悬疑感背后,一定有一个反转再反转的阴谋”;恰如刑警破案时也有一个绝对理性的思维模型,“案件扑朔迷离的背后,一定有一套完全可解释的作案动机”。
但电影的真相,却是一大串随机事件撞到一起导致的巧合。主角投入的绝大部分破案精力,观众投入的绝大部分思考精力,对真相毫无帮助。
于是 在 “不可知” 面前碰壁时, “理性”思维模型崩溃了,真实感变得错乱;这时电影戛然而止,观众也同步陷入“就这么完了???” 的 “懵逼” 的状态。导演想要的艺术电影效果也就达到了。
类似的电影其实非常多,经典的是李安导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最近火热的则是《宇宙探索编辑部》。由于 “信息熵” 的存在,观众和角色一样无法得到一个确定性的 “真相”。这时选择什么理解,反而取决于观众自身的价值判断。
这种电影的导演们并不关心观众选择了哪一种理解,他只想让观众亲身体会到在 “不确定性” 面前,人类理性思维撞到墙壁后的那种感觉。
说完电影,最后说说我本人对这个哲学命题的理解。人类因为理性思维能力而成为万物灵长,而理性思维在不确定性边界面前的陷入 “不可知” 的困局,由此展开的思考也成为人类文明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宗教、哲学、科学、数学在数千年里都围绕这个命题在周而复始地旋转。
中国哲学里对待这类问题就有六种思维模型,唯心偏向的 命、运、气,唯物倾向的 时、数、理。
当不可知的小概率事件发生后,信 “命” 的思维模型会转向宗教,认为背后有怪力乱神,或者因果报应所主导,希望能压抑痛苦去接受他者安排的折磨。而信 “运” 的人则祈求保佑,信 “气” 的人认为成败取决于自己的心态和意志。
同样的难题面前,唯物主义倾向的人会寻找 “时” 代趋势,寻找概率性问题后 “数” 的统计规律,或是建立一个 “理” 性的模型去预测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当然绝大部分的人会融合唯心与唯物的思考模型,在 “时也命也”、“运数兴衰” 的无奈中,探索 “善养我浩然正气”、或是 “格物致知”、“通情达理” 的自我成长做法。
而不能融会贯通各种思维模型的人,才会偏向一隅,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看到 “绝对理性” 构建的历史模型在不确定性面前崩塌后,很多人就陷入了不可知论,放任自流的 “历史虚无主义”。
《河边的错误》创作者,在精心设计的剧情中安排了一个吞噬了关键因果、不可知论的 “疯子”,这才让这个名叫 “马哲” 的理性刑警撞到不可知论的叹息之墙,犯下了 “历史长河面前的错误”。
而当创作者在心中嘲笑马哲 “想要踏入同一条河流” 的自负时,有没有想过,世上的凶杀案难道都是 “疯子” 犯下的吗?
而这些并非疯子犯下的凶案,能够被破获,背后不都有一个又一个像马哲这样孜孜不休探索真理的刑警吗?智叟们眼里那些让 “庸人自扰” 的大山, 不还是愚公子孙们移走的吗?
更有趣的地方在于, 这个酿成 “河边的错误” 的,看似不可知的 “疯子杀人事件”, 又恰恰是电影创作者,用心良苦、精心设计的桥段。
这种创作隐喻本身带来的隐喻,不禁让人设想,是否每个 “河流虚无主义” 的故事背后,都有一名苦心孤诣的 “伟大作家” 呢?
花了一部电影的时间,重新感受了下上世纪先锋文学的寓言叙事、残缺留白。
朱一龙在电影前后的人物变化,尤其是敏锐与呆滞的眼神对比,演得很明确,倒让电影本身变得不怎么难懂了。前60分钟是标准的黑色电影,忧郁的侦探追查连环命案,锁定凶手是疯子;之后渐渐进入马哲的内心世界的动荡不安,此时再出现的疯子不是真实的存在,而是象征着马哲的潜意识或者说“无意识”。
《河边的错误》的编导,先将观众的观影预期引入到悬疑犯罪片的轨道,之后又故意破坏这一类型,使它变得残缺、晦暗难明。这很符合人们对先锋文学的既有印象,余华早期的文学创作即在此范畴中。
因为观影时心理预期的打断,我们不得不主动去看电影里呈现出的幽暗的社会结构,并重新组织观感。这也是为什么电影的宣传语会说“千人千面”,因为本片就是得每个观众自我组织起来的一部“残缺的电影”。
片中几个值得注意的细节,能串联起对人物内心的解读:
电影(办不下去的电影院、电影舞台成为办公舞台、摔下的“电影”、燃烧的放映机、影院成为授勋大会的歌功场所)。这是将“元电影”元素置入片中,寓意本片在叙事上的不可靠,同时也与电影业的现实处境互文。
皮衣/警装(开会时全场警装,唯一穿皮衣的是马哲;拍婚纱照、授勋时穿警装)、三等功(没有纪录、梦里跳落的乒乓球、结尾杀疯子后的授勋大会)。这两处细节,寓意马哲组织身份的游离。一方面他无法接受自己被组织同化,无法接受自己老是专干脏活累活,另一方面又骄傲于自己的警察身份,幻想着并不存在的三等功。
由此衍生出的实际解读,则是以下几种:
1、马哲因抓捕疯子的压力,而逐渐变疯。因为疯子是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只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因此疯子就能二次作案、三次作案。所以马哲在潜意识里只想对疯子动以私刑,唯有杀害才能一了百了,否则工作这辈子都做不完了。为此,他幻想出自己枪毙了他。为了逃避责任,在各种压力下只好装疯。这是道德与法律间的矛盾,是对警察面对难解之案时只能把自己变“疯”的讽刺。
2、凶手也许不是疯子,马哲因对自己探案过程的怀疑而逐渐变疯。为什么每个去河边的人都战战兢兢的?有怕被人知道恋情关系的、有怕被人知道自己是异装人士的,虽然不是凶手,但他们每个人都有一种被迫害的心理感受。这也传染给了马哲,让他幻想自己看到疯子后束手无策,只能躲避,还采用同样疯狂的方式将对方击毙。这是那个特殊时代给人留下的“人人自危”的心理阴影。
3、马哲就是疯子,全片皆为意识流叙事,是他在脑中的一场臆想,每个受害者都是其人格的一部分。
但这部电影,可能恰恰不需要如上这么实际的解读。
感受它的残缺留白、不知道、不明确,由观者主动拼凑,才符合对于上世纪先锋文学的阅读感受。
前面的犯罪片拍得拙劣,重点都在后面的梦境。回过头来追溯,真正入梦的时刻不是那段发癫式的混乱梦境,而是马哲与疯子在河边的初遇,当马哲脱下自己的外套,开始模仿疯子行为的那一刻,两个角色开始重叠。疯子将石头放在马哲的外套上是“入侵”的开始,疯子穿上马哲的外套为“占有”的结束。中间穿插着各种现实与梦境的错位。但“疯子”的形象并不是个体的心理畸化,实际上它指向的是社会性、甚至政治性的虚影。“疯子”是全体受害者的集合体。被鞭打的傻子、被拆散的情侣、被冤枉的女装癖、被抹掉三等功的马哲。他们是月亮的暗面,是社会永远看不见的阴影,是不符合期望、被“正常化”的流程给堕掉的“畸形”。被矫正的马哲杀掉自己的b面,但他没堕掉的孩子摆弄着玩具,如疯子般凝视。结尾是循环,也是挑衅。我们疯子千千万万,如烧不尽的野草。
看完河边的错误后,我一直在不停滴扣细节、找隐喻和解读,突然明白了,这个电影的目的可能就在于每个人对它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拍一个直给的悬疑片容易,但怎么拍一个即具有逻辑、又让观众也能带入人物陷入幻境、让每个观众都有自己的无序的片子就很难。《河边的错误》做到了,它简直就是一场心理实验。看完后你会发现,你有无数的假设想去印证,而不管你和你的朋友从哪个角度去理解,你的理解都可以是对的。你会陷入如罗生门一般,觉得谁是凶手都对的境地。导演一直在强调这个电影在于感受,不在于答案。因为思考本身就是这个电影的答案。马哲是不是发疯、他从何时开始疯、你有没有发疯、你从何时开始疯,当你进入影院的一刻,你也是这场“游戏”的一环…
或许幺四婆婆被鞭子挥舞的快感杀死,王宏被文学的美好幻觉和现实的游移躲闪杀死,许亮被错判的七年和埋在箱子里的女装杀死,小孩被天真的恶意和好奇杀死。他们都变成河边需要修正的错误。因为河流不允许改换航道,也不许波澜生起。也或许疯子就是疯子,杀人没有感情,也不讲丝毫道理——让故事有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才有身处秩序的稳定感,不然就会发疯。我宁愿发疯,也好过顺从正确的一生。
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应该就能进主竞赛了
#Cannes76 Cineum Iamx# 出乎意料的喜欢,朱一龙很适合这个角色表面板正内心疯批的角色。10%会生出有缺陷的孩子就像10%会变成疯子的警察,概率已经很高了。异装癖得不到的认同,诗人得不到的爱情,警察得不到的三等功勋章,一切都将被燃烧殆尽,沉入河底…
整体观感还可,以案件作为叙事线索但在最后放弃真相选择人性思索作为落点主旨,意图拔高影片立意但并不高级。创作者的野心和贪欲一目了然。
拍电影不能让观众试图理解你
谁再拿这一部和杀人回忆比我会发疯……
虽然但是……看到马哲在怀孕的妻子面前毫无顾忌地抽烟我还是很难受。
一部被认为极难改编的中篇小说,被魏书钧拍出了独属于他的美学趣味。跟原著的情节不完全一致,更像顺着原著的精神脉络长出了新的果实,核心里对于荒诞现实主义的诠释,对于人内心世界的探索依然还在。它不是一部类型片,可能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会喜欢,但片中还是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魏书钧把他过往作品里的演员再次集结到这部电影里,以巧妙的方式植入了诸多电影元素,影院的倒闭、电影招牌的坠落、燃烧着的摄影机,还有那段超现实梦境、梦境在银幕上/临时的警局办公室里上演,我都很喜欢。魏书钧四次来戛纳,每一次都在打破舒适区。朱一龙已经成为一名非常成熟的好演员,他为这部电影在江南县城里生活了一个半月,能看出他已经把90年代老刑警的很多小动作长在了身上,跟上次的三哥相比宛如脱胎换骨。
所以这个案子到底哪里可以把警察都整疯了呢?
#Cannes2023-11 就是太难看了,悬疑部分不够紧张精彩,改编部分没有保留余华的荒诞幽默(疯子在余华笔下是多么具有符号意义的存在,而这部片子里呈现的是?),演员表演动机不明缺乏质感。所谓的电影本体指涉,看似不明觉厉实则导演意识过盛,和故事不贴。中国青年导演啥时候能走出《杀人回忆》怪圈?
我想每个人看了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九十年代的故事背景,让这个电影的故事又似乎合理了起来,既然总有一些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不如顺其自然的活着。37感觉光是《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的胶片质感就值得它入围20多个国际电影节,全片都是由胶片拍摄颗粒感和复古感十足,真的很有穿越到八九十年代的感觉了!真的给我非常独特的观影体验!
老妇好舞鞭,异装定流氓,诗歌避难所,乒乓双色球。这个世界有病,做个疯子挺好。
余华的原著是对这个疯狂世界的障眼法,魏书钧的电影又是对余华原著的障眼法。与其说是完成了(审查制度下)不可能的改编任务,不如说是导演用潮湿水汽和胶片梦境再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荒诞现实。“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在B面第一首歌等你。”影像细节是真不错~
在我看来,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存在真相,只有摆在面前的事实,是命运给出的结果。河边的错误真的是指的马哲的错误吗?所有的人都与河流有关,幺四婆婆的性癖,王宏与钱玲的不被认可的爱恋,许亮不被接受的异装癖,他们或许也是犯错者?是时代这条河流边的犯错者,与时代的河流所相违背,他们的一切似乎不应该被称为错误,除非加上一个前提,时代这条河流边的错误
☆☆☆☆☆一个疯狂的故事被拍得如此正常,所有出口被牢牢堵死,充满设计感的场景选择、镜头摆放与表演模式又无法反映真实,无论时代或个人。作为一部情节剧,低效叙事和视听语言匮乏,分不清哪一点更致命。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犯罪地点的“实”与犯罪动机的“虚”,电影全浪费了,全片都在蓄力,迎来泄气的结尾。
老年人的性欲,中年人的诗歌与私情,青年人的异装癖,小孩子的口不择言。杀死他们的不是人欲,是想按住人欲的那只手。电影院里的办公查案终究是维稳的作秀,被所谓稳定杀死的真相——越查死人越多——逼疯了马哲。马哲最后发现,盐碱地里能宽松自由的只有那身皮,局长可以打球穿红衣,其他人就成了时代的泪滴。
好做作,1星给电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乡但所有公职人员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戏,讲话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语气和断句。
二刷已结束!感觉电影最大的特点是阴郁冷静的,没有很多多余的解释,却留下很多留白解读空间,各种细节就如河水一样缓缓流淌,好像是一场那个陆离的梦,通过梦境展示每一个角色的秘密。这次观影体验前所未有。